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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省2017年中高职转段考试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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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17年03月14日 15:32

为深入贯彻《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国发〔2014〕35号)、《国务院关于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决定》(国发〔2014〕19号)、《教育部关于积极推进高等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指导意见》(教学〔2013〕3号)和《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15年高等职业教育分类考试招生工作的意见》(教学厅〔2015〕6号),进一步推进高职院校招生考试制度改革,更好地为地方经济和社会发展服务,结合我省实际,现制定吉林省中职-高职衔接试点转段考试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加快吉林特色现代职业教育体系建设,以内涵建设为重点,以职业教育考试招生制度改革为突破口,研究探索适合职教体系建设的人才选拔方式,建立中职、高职贯通的人才培养通道,为学生多样化选择和多路径成才搭建“立交桥”。

二、适用政策

中职-高职衔接试点转段考试适用高职院校分类招生中的单独考试招生办法。

三、考试原则

1.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

2.坚持衔接试点院校由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研究确定原则;

3.坚持自主、自律原则;

4.坚持院校负责、省教育考试院监督原则。

四、考试对象

在中职-高职衔接试点中职阶段学习,注册中职学籍,即将完成前段学业,过程考核评价合格,有意愿转入衔接的高职高专学习的在校学生。

五、考试组织

(一)组织机构

在吉林省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工作领导小组领导下,由教育厅职成处、发展规划处、省教育考试院协同各级教育行政部门、招生部门、衔接试点院校密切配合,严密组织。每年高职单招考试前1个月,高职高专院校要牵头制定转段考试实施方案,报省教育厅职成处、发展规划处和省教育考试院备案;实施方案要明确考试时间、地点、考试组织方式、录取学生信息报送、录取通知书发放等相关事宜,要协同衔接的中职学校成立工作领导小组和相应工作机构,明确责任,落实分工,周密安排好转段考试的组织与实施。(2016年转段考试实施方案于7月8日前报备)。

(二)高考报名

各级考试招生部门按照省教育考试院关于高考报名的相关规定,每年11月份指导所属中职学校组织学生进行报名,并汇总报名学生详细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

(三)考试科目及命题

1.考试内容:中职-高职衔接试点转段考试内容包括文化基础水平测试与职业技能测试两部分,总分750分。

文化基础水平测试科目为语文、数学、英语(三科合卷),满分各为100分,总分300分。

职业技能测试突出实际操作,满分为450分。

2.考试形式:文化基础水平测试采用闭卷笔试方式;职业技能测试以实际操作为主。

3.考试命题:高职院校牵头,衔接的中职学校参与,自行组织命题。命题可采取高职院校联合命题方式。(2016年的转段考试命题于7月中旬实施。)

(四)转段考试时间及地点

每年转段考试时间与高职单招同步实施,地点由衔接院校双方研究确定。

1.2016年考试时间:2016年7月中下旬组织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和职业技能测试。

2.2016年考试地点:文化基础水平测试在衔接的高职高专院校进行;职业技能测试地点由衔接双方院校研究确定。

六、成绩评定及计算

文化基础水平、职业技能测试均以实际得分计算总成绩,总分达到450分(含)以上即取得衔接后段院校入学资格。

七、录取学生考试成绩及信息报送

中职-高职衔接试点转段考试后,衔接院校双方共同组织学生信息审核,高职院校对学生考试成绩汇总进行综合评定,与每年高职单招同步完成录取审批手续办理、录取通知书发放并将录取学生信息报省教育考试院和厅发展规划处。(2016年录取学生各科目成绩及学生详细信息,请高职院校于7月30日前报省教育考试院和厅发展规划处,并发放录取通知书。)

中职-高职“2+3”转段学生列入下年度高考招生计划;学生进入高职一年后(全程第三年),由中职学校颁发中等职业教育毕业证书。中职-高职“3+2”转段学生列入当年高考招生计划。

八、有关要求

各地各校、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中高等职业教育衔接试点转段考试工作,按照“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加强组织领导,规范管理,严明纪律,强化监督检查,严格进行考生资格审查,认真做好安全保密工作,严肃考风考纪,深入推进“阳光工程”,创造公开、公平、公正的考试环境,确保衔接试点转段考试工作安全、有序实施。要坚持依法治考,从严治招,加大违规行为处罚力度,按照《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严肃处理考试中的违规考生及有关工作人员,并追究有关负责人的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