附件一:
教育部等六部门关于印发《高职扩招专项工作
实施方案》的通知
教职成〔2019〕12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发展改革委、财政厅(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局)、农业农村(农牧)厅(局、委)、退役军人事务厅(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发展改革委、财政局、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局、农业农村局、退役军人事务局: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已经国务院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教育部 国家发展改革委 财政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农业农村部 退役军人部
2019年5月6日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2019年《政府工作报告》关于高职大规模扩招100万人的有关要求,全面深化职业教育改革,统筹做好计划安排、考试组织、招生录取、教育教学、就业服务及政策保障工作,确保稳定有序、高质量完成扩招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加强党的领导,深入贯彻党的教育方针,认真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和《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适应产业升级和经济结构调整对技术技能人才越来越紧迫的需求,把发展高等职业教育作为缓解当前就业压力、解决高技能人才短缺的战略之举,坚持中央统筹、地方主责、系统化推进、质量型扩招,以现代职业教育的大改革大发展,加快培养国家发展急需的各类技术技能人才,让更多青年凭借一技之长实现人生价值,让三百六十行人才荟萃、繁星璀璨。
二、工作原则
(一)统一认识。深刻认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是党中央、国务院的重大决策部署,是职业教育的重大发展机遇,对教育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具有重大影响,要切实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党中央、国务院的决策部署上来。
(二)明确方向。坚持面向市场、服务发展、促进就业的办学方向,统筹招生、培养、就业各个环节,服务建设现代化经济体系和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需要。
(三)质量为先。引导各地科学研判职业教育发展水平,合理承担扩招任务,加大总量性、结构性政策供给,强化资源配置,提升培养能力,确保质量型扩招。
(四)系统推进。中央和地方两级联动,突出地方为主,加强指导督导,强化协调配合,营造良好氛围,综合施策、提升效率,确保高质量完成目标任务。
三、主要任务
(一)扩大招生计划。加强中央统筹,综合考虑各地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经济支撑等因素,合理确定2019年各省份高职扩招计划安排。各地要科学分配扩招计划,重点布局在优质高职院校,区域经济建设急需、社会民生领域紧缺和就业率高的专业,以及贫困地区特别是连片特困地区。引导各地加强区域协作,加大东部地区院校向中西部地区的招生计划投放力度。针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单列计划,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高职院校要加强与现有独立设置的特殊教育机构合作,加大残疾学生培养力度,让更多残疾人接受适合的高等职业教育。在学前教育、护理、家政、养老、健康服务、现代服务业等领域,扩大中高职贯通培养招生规模。统筹普通教育、职业教育和继续教育,为各类群体提供灵活多样的升学和培养模式。
(二)做好高职扩招的补报名工作。在2019年高考前组织一次参加高职扩招专项考试的补报名工作,主要面向普通高中毕业生、中职(含中专、技工学校、职业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报考高职院校的群体。于10月份面向2019年退役的军人再增加一次补报名。各省份原有高考报名条件保持不变,已经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再参加此次报名。联合开展补报名宣传动员和考生资格审核,教育部门负责高中、中职应届毕业生的宣传动员,会同公安部门审核考生户籍、学籍信息;退役军人事务部门负责退役军人宣传动员,审核退役军人身份;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农业农村部门分别负责下岗失业人员和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宣传动员及身份界定工作。取消高职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限制,允许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三)做好高职扩招专项考试工作。各地根据工作实际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可在高考前,也可在高考后。针对不同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改革完善考试形式和内容,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为主。对于中职毕业生,可采取现行的“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使用各省份或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使用各省份或各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对于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对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前期已在其他考试中被高职院校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四)做好招生录取工作。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严格人才选拔标准,严肃考试招生工作纪律,严厉打击虚假宣传、有偿招生、买卖生源等违规行为。各地综合考虑计划安排、专业培养要求和考生成绩,分类确定录取标准,确保有升学意愿且达到基本培养要求的考生能被录取;根据考试招生时间安排确定新生入学时间,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五)做好分类教育管理工作。按照“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原则,提高人才培养的针对性、适应性和实效性。贯彻实施职业教育国家教学标准体系,针对应届与非应届、就业与未就业、不同年龄段等生源多样化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可单独编班。鼓励有机组合师资、教学实训、食宿等资源,提高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使用效率,用优质校拉动一般校,整体提升办学水平。加强教学常规管理,适应不同生源、不同学习时间、不同学习方式,创新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针对不同生源的从业经历、技术技能基础和学习需求,创新实习管理方式,开展灵活多样的实践教学。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有序开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积极引导新增生源参与1+X证书制度试点,鼓励高校学生积极取得多类职业技能等级证书,拓展就业创业本领。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已积累的学习成果(含技术技能),探索通过水平测试等方式进行学历教育学分认定。
(六)推动教师教材教法改革。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注重坚守专业精神、职业精神和工匠精神,培养德智体美劳全面发展的社会主义建设者和接班人。加强高职院校教师队伍建设,通过资源整合挖潜一批、专项培训培育一批、校企合作解决一批、“银龄讲学”补充一批、社会力量兼职一批,加快补充急需的专业教师。开发适用于不同生源类型的新型活页式、工作手册式等教材,适应“互联网+职业教育”发展需求,建好用好职业教育专业教学资源库,促进优质资源共建共享。创新技术技能人才培养培训模式,针对不同生源分类施教、因材施教,普及推广项目教学、案例教学、情景教学、工作过程导向教学,广泛应用线上线下混合教学,促进自主泛在个性化学习。
(七)做好就业服务。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各地要结合就业形势和生源类型特点,加强就业指导和就业服务,强化职业生涯发展教育,帮助学生合理调整就业期望,找准职业定位。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农业农村、退役军人事务等部门要按照职责分别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就业服务。
(八)加大财政投入。中央财政加大对高职院校扩招的支持力度,引导地方政府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等,加强办学条件薄弱公办高职院校改造,加大政府购买高职教育服务力度。完善和落实相关奖助学金、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退役军人学费资助按高职院校实际收取学费金额执行,每生每年最高不超过8000元,超出部分自行负担;按规定给予退役军人学生助学金资助,其他奖助政策按现行规定执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考入高职院校,按照现行规定享受资助政策。
四、组织实施
(一)在国务院领导下,各有关部门切实履行职责,积极主动作为,加强协同联动,抓紧研究制定配套文件,形成工作合力。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组织督查组,实地到31个省(区、市)和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对各地扩招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事中督查,并将各地落实情况作为年度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二)各地要高度重视,切实履行主体责任,严明工作纪律,狠抓工作落实,坚决防止和克服形式主义、官僚主义,确保扩招任务落地见效。要结合实际制定本地高职扩招工作实施方案,将高职扩招专项工作任务作为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的重要内容,加大政策供给和经费保障,优化资源配置,有质量地扩大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培养规模。要加强资金监管,建立常态督查机制,对资金使用中出现的虚报套取骗取、挤占挪用、贪污侵吞资助资金等违法违规违纪行为,依法依规坚决严肃查处。
(三)各有关部门和各地要加大高职扩招相关政策的宣传力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解疑释惑、凝聚共识,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地要加强对高职扩招专项工作的领导,充分发挥高职院校党委的领导核心作用,为扩招工作提供坚强组织保证。各高职院校要深化办学体制、培养模式、资源配置等方面改革,充分释放扩招政策效应,保证人才培养质量。
附件二: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政策解读
一、《实施方案》主要有哪些内容?
实施方案贯穿一条主线,即中央统筹、地方主责、系统化推进、质量型扩招。具体有哪些内容?
中央统筹
——教育部牵头 多部门协同推进
一是分省确定招生计划,重点布局在优质高职院校、发展急需和民生领域紧缺专业、贫困地区。
二是改革考试招生办法,取消高职招收中职毕业生比例限制,允许符合高考报名条件的往届中职毕业生参加高职院校单独考试招生。
三是向中西部倾斜,发挥“支援中西部地区招生协作计划”作用,将2019年高职协作计划扩大至20万。
四是落实同等待遇,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在落户、就业、参加机关事业单位招聘、职称评审、职级晋升等方面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五是强化保障力度,中央财政加大对高职院校扩招的支持力度,今年中央财政安排现代职业教育质量提升计划专项资金237亿元,引导地方政府落实生均拨款制度、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等。
地方主责
——发挥地方积极性、主动性、创造性
根据《政府工作报告》,各地主动作为,把高职扩招与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统筹考虑。实施方案提出的高职扩招方向性、指导性意见,还需地方制定符合本地实际的实施方案,把国家政策落实落地。比如:如何吸引更多生源,如何有机组合教学资源,如何扩大学位供给等。
系统化推进
明确八项工作任务:
一是合理安排扩招计划,综合考虑各地生源情况、办学条件、经济支撑等因素。
二是扩大服务面向,面向高中毕业生、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开展高职扩招的补报名工作。
三是实施灵活考试,适应不同生源群体特点和受教育状况的需要。
四是严格考招纪律,严格执行高校考试招生政策规定,加强考试招生监督管理。
五是分类教育教学,做到“标准不降、模式多元、学制灵活”。
六是落实立德树人根本任务,坚持全员全过程全方位育人,推动教师教材教法改革。
七是加强就业指导和服务,推动职业院校毕业生与普通高校毕业生享受同等待遇。
八是加大财政投入,落实生均拨款、奖助学金提标扩面政策,对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群体予以倾斜。
质量型扩招
做好三个保证:
一是用优质资源保证,用优质校拉动一般校,提高优质职业教育资源使用效率,加强办学条件薄弱公办高职院校改造,整体提升办学水平。
二是用师资队伍保证,通过资源整合挖潜一批、专项培训培育一批、校企合作解决一批、“银龄讲学”补充一批、社会力量兼职一批,加快补充急需的专业教师。
三是用教学改革保证,针对不同生源特点,分类编制专业人才培养方案,采取弹性学制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创新教学组织和考核评价,加快学历证书和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互通衔接,有序开展学习成果的认定、积累和转换。
二、2019年高职扩招预期影响有哪些?
高职扩招是一项利国利民的大举措,将对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带来重大影响:
一是提供多样化成长成才路径。高职扩招使普通高中学生选择更多样,不再“千军万马挤独木桥”;中职学生有了更多发展机会,实现“就业有优势、创业有本领、升学有通道、终身发展有基础”;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有了更多接受高等职业教育的机会,实现更高质量更充分就业,让更多青年在创造社会财富中实现人生价值。
二是提升教育服务能力。高职扩招后,将为现代制造业、现代服务业、现代农业等产业一线输送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进一步促进人力资源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把人口红利更好地转变为人力资源红利,整体提高人力资本素质,全面提高产品和服务质量,有效提高全要素生产率,成为中国产业走向全球产业中高端的生力军。
三是推动高等教育进入普及化阶段。2018年,我国高校招生790.99万人,毛入学率已达到48.1%。2019年毛入学率将超过50%,实现高等教育普及化。高职扩招100万,成为高等教育普及化的“临门一脚”,直接推动我国高等教育迈入普及化阶段。
四是促进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高职扩招丰富了生源构成,促进职业教育与继续教育大融合,倒逼高职教育完善考试招生办法、创新人才培养模式,带动办学条件改善和评价机制改革,彰显了职业教育的类型特征,成为职业教育大改革大发展的催化剂。
三、下一步工作考虑是什么?
一是切实履行职责,尽快制定出台考试招生、教育教学等配套文件。
二是分省推动落实,与各省份签订《落实〈国家职业教育改革实施方案〉备忘录》时,将落实高职扩招任务作为重要内容。
三是组织督导检查,国务院教育督导委员会办公室将组织督查组,对各地扩招组织实施情况进行事中督查,并将各地落实情况作为省级人民政府履行教育职责督导评价的重要内容。
四、如何高质量推进高职扩招,服务经济社会发展?
——经验分享
广东省教育厅
高质量推进高职扩招
服务广东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为做好高职扩招工作,广东紧紧围绕扩规模和保质量两大目标,系统谋划,整体推进,坚持扩规模与保质量并重做好高职扩招。
一是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省政府统筹协调扩招工作,建立健全高职扩招部门协同联动机制。省教育厅成立扩招工作领导小组,拟定高职扩招工作方案,建立目标责任制,压实地市生源组织发动责任,落实高职院校扩招任务。二是全力保障学位供给。综合运用财政综合奖补等措施,省财政对省属公办高职院校新增学位给予综合补助,对欠发达地区生源发动和有关市属高职院校扩招给予适当奖补,保障学位供给。三是广泛发动生源报考。5月,组织首次高职扩招补报名。10月,组织退役军人、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等开展第二次高职扩招补报名。四是建立健全保障体系。加大助学力度,确保贫困家庭子女不因经济困难而放弃就读。多渠道、全方位鼓励更多考生报读高职院校。建立健全高职院校教师编制动态管理机制,破解教师紧缺难题。探索弹性学习制度和灵活多元教学模式,确保人才培养质量。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
组建提质扩招联盟
培养更多高素质技术技能人才
四川工程职业技术学院积极响应党和国家号召,充分发挥国家示范校的带动引领作用,与省内7所高职院校组建提质扩招联盟,通过整合资源、优势互补、创新模式,今年力争扩招10000人。
针对扩招生源的多样化,主要采取四个举措:一是联盟协同招生。联盟学校整体宣传、联合考试、成绩互认、多志愿填报、按志愿录取,减轻考生考试负担。二是分类精准教学。结合不同生源差异,分类编制人才培养方案,为不同群体学生提供灵活多样学习方式。三是校企协同育人。联合行业企业和联盟学校,共同制定教学标准,实施“校中厂、厂中校”培养模式,将企业新工艺、新技术和新方法引入课堂。四是共享就业资源。搭建就业信息共享平台,为企业提供更多用人选择,为学生提供更多就业岗位。
附件三:
《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
——报名、考试及录取流程
5月8日上午,教育部召开新闻发布会,介绍高职扩招专项工作情况。教育部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司司长王继平介绍《高职扩招专项工作实施方案》,教育部高校学生司司长王辉介绍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情况,教育部发展规划司副巡视员楼旭庆介绍2019年全国高职招生计划安排情况。
看数据
教育部自2016年起将分地区、分部门所属高校普通高职招生计划审批权下放至各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中央有关部门。
高职招生计划审批权下放以来,各地教育行政部门认真履行职责,充分保障了高职教育规格和质量,全国高职招生规模保持相对稳定,从2015年348.4万人小幅增长到2018年368.9万人。按往年高职招生报到率推算,要实现2019年高职扩招100万人的目标,至少应安排高职招生计划增量114万人。
看进展
按照今年《政府工作报告》决策部署,各地党委、政府坚决落实中央要求,积极响应,主动请缨;地方教育行政部门认真谋划、逐校测算、充分挖潜。教育部党组高度重视,部领导亲自推动、亲自协调,与各地党委和政府主要领导密切联系,共同推进高职扩招100万任务的完成。支持和鼓励各地体制机制创新,并在相关政策中给予激励和倾斜。
根据各地高等职业教育发展规划、经济支撑、办学条件、生源和入学机会等因素综合测算,并通过年度常规申报、集中紧急部署、点对点定向商议等工作举措,目前已落实2019年全国高职招生计划增量115万人,按照往年报到情况看,只要各地落实好招生计划,今年高职扩招100万人任务应能如期实现。
看谋划
全国分省、分部门高职招生计划总数下达后,教育部将组织力量敦促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做好分校招生计划编制,将高职扩招计划重点布局在优质高职院校、发展急需和民生领域紧缺专业、贫困地区。同时,考虑到高职招生计划审批管理权限已经下放省级政府,教育部将积极鼓励各地在国家下达的指导性计划基础上,根据办学条件、生源,以及高职扩招补报名情况,积极扩大高职招生,使更多城乡劳动力接受高等职业教育,为国家培养更多高技能人才。
报名工作
目前,各地2019年高考报名工作已经结束,考虑本次扩招的生源群体中,部分有报考意愿的群体(如部分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等)没有参加前期高考报名,各地将组织两次补报名工作。
一次在高考前,主要面向普通高中、中职毕业生、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等群体,具体时间由各地确定。
一次在10月份,主要面向今年9-10月份退出现役的军人。各省原有高考报名条件保持不变。已经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不用再参加此次报名。根据国务院部署,本次高职扩招的宣传动员和各类群体考生资格审核工作,由教育、退役军人事务、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农村、公安等部门联合开展。
考试工作
一、考试时间
考虑各地高职分类考试招生工作进度不同,考试工作由各地根据实际合理安排。考试时间可在高考前,也可在高考后。
二、考试组织
原则上以高职院校单独考试为主,鼓励高职院校通过联合考试或成绩互认等方式,减轻考生考试负担。
三、考试形式和内容
对于普通高中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可采取现行“文化素质+职业技能”考试方式,文化素质成绩使用高中学业水平考试成绩或使用本省或各校组织的文化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成绩使用本省或各校组织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成绩或职业技能测试成绩。
对于退役军人和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新型职业农民,可免予文化素质考试,由各校根据学校基本培养要求,组织与报考专业相关的职业适应性测试或职业技能测试,依据测试成绩录取。
对于符合免试条件的技能拔尖人才,由高职院校予以免试录取。鼓励有条件的省份,对于取得相关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考相关专业可免予职业技能测试。前期已参加高职分类考试并被录取的考生,不再参加本次高职扩招专项考试。
录取工作
关于录取的基本原则:根据技术技能专业人才培养要求,针对不同群体考生特点,分类确定录取标准,择优录取。录取中,将面向不同群体单列招生计划,一部分面向退役军人,一部分面向下岗失业人员、农民工和新型职业农民。新生入学时间由各地各校结合考试招生安排确定。10月份以前录取的新生,可在2019年秋季入学;10月份以后录取的新生,可在2020年春季入学。
组织管理工作
本次高职扩招工作以省级政府为主组织管理和实施,各省将因地制宜制定本地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实施方案。同时,为保证公平公正,教育部将督促各地各校严格执行招生政策,严肃招生工作纪律,严格多样化人才选拔标准,不因扩招工作而降低规范管理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