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长春职业技术学院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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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上传时间:2021年11月05日 12:49

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为规范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依据国家和省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本章程适用于我校2021年高职扩招专项考试招生工作。

第三条 学校全称:长春职业技术学院

办学类型:普通高等职业学校

学校性质:公办

招生层次:专科

第四条 学校办学地址:

经开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邮政编码:130033);

龙嘉校区地址:吉林省长春市长吉北线26公里处(邮政编码:130500

第二章   学历证书颁发

第五条 学生完成培养方案要求的教学内容,成绩合格,符合毕业条件,高职毕业生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颁发国家规定的专科(高职)毕业证书。

第三章  收费标准

第六条 学费收取标准

高等职业教育(专科)专业:

大数据与会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

市场营销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

电子商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

社区管理与服务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4500.00;

计算机应用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7000.00;

畜牧兽医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元;

动物医学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元;

现代农业技术专业学费标准为每生每学年5000.00元;

第四章  资助政策

第七条 按照国家学生资助政策,采取助学贷款、奖助学金、勤工助学、困难补助等形式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完成学业。

第五章 录取说明

第八条 专业培养对外语的要求

语种不限。

第九条 批准的招收男女生比例的要求

各专业男女不限。

第十条 经批准的身体及健康状况要求

执行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校招生体检指导意见》及相关补充规定。

第十一条 录取规则

1.投档比例:根据招生计划数分类别划定投档比例。

2.录取原则:

1)参加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文化素质考试成绩+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根据“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如遇相同分数时按考生的单科成绩进行排序检索,科目顺序为职业技能、语文、外语、数学。

2)符合条件免文化素质考试的考生录取成绩由职业技能测试成绩组成。根据“专业志愿优先,从高分到低分”的原则择优录取。考生如遇相同分数时按职业技能测试各部分成绩进行排序检索,顺序为自然通识、人文社会科学通识、时事政治、综合能力。

3.对有政策照顾加分或降分考生的处理。

对享受政策性加分或者降分投档的考生,按所在省(市、区)招生考试机构的规定投档,在专业录取时按投档分数进行排序,优先录取实考分高的考生。

第十二条 联系方式

学校网址:http://www.cvit.edu.cn

通讯地址:长春经济技术开发区卫星路3278号长春职业技术学院招生处 邮编:130033

联系电话:0431-84602 444/555/666

联系人:孙老师

第十三条 本章程未尽事宜,按照国家和省招生政策执行。

第十四条 本章程由长春职业技术学院负责解释。